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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事件致四川红会官员落马 曾因买耐克鞋与儿子僵持1月

发表于:2024-11-22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2日,郭美美事件致四川红会官员落马 曾因买耐克鞋与儿子僵持1月
郭美美事件致四川红会官员落马 曾因买耐克鞋与儿子僵持1月

中国红十字会(下称红会)的善款募集和使用问题,自郭美美事件以来备受社会关注。按照中国红会副会长王海京的说法,郭美美事件已经负面影响到红会的善款募集。2015年9月10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郭美美等人开设赌场的案件。从目前信息上看,该案不涉及与红会及相关人士的关系。


 
  郭美美事件自2011年6月下旬开始发酵并引发全国性关注,其被认为与红会相关。
 
  当天,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红十字总会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诸多问题。此后,红会有关负责人多次公开表态,将加强善款的管理和使用。
 
  就在红会整体处于舆论风口的当时,四川省红会却出现2011年至2013年间涉及2.4亿余元的善款被违规违法使用和处理的事情。
 
  2015年7月28日,因上述资金使用问题,四川省红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文家碧受贿、贪污案宣判,其被四川省眉山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从《财经》记者获取的有关司法材料分析,该案暴露出地方红会资金使用的随意性以及监管措施的严重缺失。
 
  文家碧其人
 
  文家碧出生于1953年,为四川安岳人。1971年起,18岁的文家碧成为安岳县华严乡的广播员和妇女干部,21岁成为安岳县妇联的副主任。1986年,文家碧调入四川省妇联办公室,不久即升任办公室副主任。
 
  在妇联系统打拼24年后,1996年,文家碧升任四川省妇联副主席,官至副厅。
 
  随后,她转任资阳市副市长、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2009年11月,出任四川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行政级别提升到正厅。
 
  2012年12月,时任四川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落马,担任成都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的李春城之妻曲松枝也很快被调查。2014年2月,已退居二线的文家碧落马。
 
  有报道称,文家碧升为正厅级干部,到四川省红会担任实际主持工作的“一把手”(省、市、县级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为本级红十字会机关法定代表人,主持日常工作),源于李春城相助。文家碧在四川省红会上位后,作为对李春城的回报,曾给予曲松枝很多便利。
 
  《财经》记者获得的司法文书显示,文家碧所涉及的犯罪事实中,均与李春城及曲松枝无关。
 
  文家碧涉及的受贿事实共13起,涉及资金人民币550余万元、美元5000元;贪污事实5起,涉及资金人民币227万余元。《财经》记者梳理发现,文家碧所涉及的受贿、贪污事实,绝大多数涉及红会资金。
 
  文家碧在涉罪后的自我忏悔中表示,“我的早期生活并不宽裕,当时上有双方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孩子需要抚育,我和丈夫经常因为经济拮据闹别扭。儿子上中学的时候,想让我给他买一双耐克鞋,因为太贵我与他僵持了一个多月。那时候的清贫生活使得我很眼红有钱的人,特别是见到那些花钱如流水的行为,心理非常不平衡,觉得有钱真好,钱多能办成很多事。我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是至理名言。”
 
  善款使用随意
 
  文家碧受贿的13笔事实中,有两笔涉及2.1亿余元红会资金。
 
  2012年,为了帮助成都银行眉山分行张沛完成存款任务,文家碧安排时任四川省红会办公室副主任喻欣,将存在其他银行的四川省红会资金6149.84万元转到成都银行作为定期存款。为了感谢文家碧,张沛分两次送给文家碧50万元“感谢费”,文家碧将其中的15万元给予经手此事的喻欣。
 
  2011年到2012年,文家碧一人做主,安排将四川省红会资金1.592亿元,通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吴启蓉购买理财产品。同样为了答谢文家碧,吴启蓉在2011年及2012年1月、4月和5月,分四次向文家碧行贿74万元。
 
  《财经》记者获悉,上述两笔高达2.1亿元的红会资金,最终未出现重大损失。文家碧在被调查后,退缴了部分赃款。
 
  与上述两笔相对安全的资金安排相比,文家碧收受的另外一笔183万元贿款,更明显暴露出地方红会资金使用上的不透明与随意性。
 
  2010年3月16日,四川眉山红会与四川文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文秀公司”)签订《眉山博爱老年康复中心项目合作意向书》,约定双方拟共同筹资1亿-1.5亿元建设养老中心和康复医院。眉山红会负责制作项目书并报四川省红会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文秀公司负责项目选址、支付土地购置资金,完成各项建设手续,做好项目人才和技术工作。但眉山红会并无建设资金,相关建设资金要由四川省红会提供。当年3月30日,眉山红会向四川省红会递交了项目书,希望省红会可以提供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文秀公司负责人胡秀兰、吴东文则将目光转向时任四川省红会常务副会长文家碧。
 
  建设上述项目,需要文秀公司首先取得相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直到文家碧落马,文秀公司也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和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也就是说,文秀公司实际没有资质承担养老中心和康复医院的开发建设。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震后,广东佛山红会向四川省红会交付捐赠善款1000万元,宁夏红会向四川省红会交付捐赠善款2100万元。按照要求,这两笔捐赠均需用于灾后重建。
 
  据胡秀兰供述,文秀公司不仅没有相应资质,也没有充足资金用于开发建设。2010年4月,与四川省红会取得接触后,她在私下商谈中暗示文家碧,如果能帮助文秀公司搞定项目,一定会感谢她。文家碧亦知文秀公司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由该公司负责两个公益项目的建设。
 
  2010年8月21日,四川省红会、文秀公司及眉山红会签订《四川省红十字眉山老年康复中心项目建设协议书》。该协议载明,经四川省红会执委会研究,并征得捐款方宁夏红十字会同意,将“5·12”地震捐款2100万元,用于资助眉山红会在文秀公司已购的土地上建设眉山老年康复中心大楼。该中心性质为公益性民非企业。
 
  协议签署并确定开工日期后,由眉山红会向省红会提出申请,省红会向眉山红会下拨建设资金总额的80%,待全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再支付剩余的20%。建设资金不足的部分,由文秀公司负责投入,四川省红会不再追加资金。
 
  2010年10月25日,四川省红会、文秀公司、眉山红会又签订《四川省红十字眉山博爱医院项目建设协议书》。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前一份协议类似,博爱医院作为康复中心的配套工程。协议中约定,经省红会执委会研究,征得佛山市红十字会同意,将佛山红会捐款1000万元用于资助眉山红会为“眉山老年康复中心”配套建设眉山博爱医院。协议签署并确定开工日期后,由眉山红会向省红会提出申请,四川省红会向眉山红会下拨建设资金总额的80%,待全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再下拨剩余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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