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老师因强奸遭开除 46年后女学生作证:是诬告
发表于:2024-11-19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9日,活久见!老师因强奸遭开除 46年后女学生作证:是诬告 46年前,海南文昌市初中教师符福山被3名女生揭发强奸,遭开除公职回乡务农。之后符福山不服文昌市教育局、组织部的处分决定,持续信访40余年。3名当年揭发他的当事女生受其感化,纷纷站出来作证称当年系因
活久见!老师因强奸遭开除 46年后女学生作证:是诬告
46年前,海南文昌市初中教师符福山被3名女生揭发强奸,遭开除公职回乡务农。之后符福山不服文昌市教育局、组织部的处分决定,持续信访40余年。3名当年“揭发”他的当事女生受其感化,纷纷站出来作证称当年系因被诱惑而诬告老师。
奔走46年:
老人想恢复名誉
“我叫林会群,今年60岁。我作证,46年前的1969年,当时只有13岁的我为能被推荐上高中,受他人蛊惑写假材料揭发老师符福山强奸我。这件不属实的诬告事实,给我和老师一生都带来很大伤害。”24日下午16时许,为替老师申诉平反而四处奔走的林会群(化名),46年来首次走进法庭面向法官,陈述自己当年的“诬告行为”。
在寒来暑往、循环往复上百次的信访后,当事人符福山选择了走法律途径——起诉文昌市政府。其起诉的案由为:市政府对其提出平反的申请不予答复,有渎职之嫌。
8月2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符福山起诉文昌市政府案。
今年4月17日,在经过近46年的信访后,82岁的符福山决定直接向文昌市政府申请“恢复名誉并落实教师待遇身份”。在得到公益律师的帮助后,他和律师商议决定绕开信访,走法律程序。
作证学生:
想为过去赎罪
上庭前,从海南乐东县赶到文昌的林会群面露焦虑,不停地在走廊上来回踱步。在得知符福山聘请的律师是免费代理后,林会群松了一口气,“他一个人鸣冤40多年,这么多年里我陪符福山老师申诉都有10年了,主要是担心他经济状况不好,出不起律师费”。
林会群称来文昌开庭前,曾致电联系当时另一名参与揭发符福山的学生林晴(化名),但对方因考虑家人难以接受她过去有涉及强奸诬告的事实,不敢前来。林会群表示,她愿意站出来出庭作证,并不是她比其他两名“诬告”的学生勇敢,而是争取到了家人的理解与支持。从2005年得知符福山一直为强奸案一事在申诉信访,林会群自称“逢求必应”,是为过去“赎罪”。
前天16时许,林会群被正式通知到庭作证。其称,这是自1969年她按照他人的授意誊写好“揭发材料”后,几十年来第一次面向法官陈述符福山案的来龙去脉。“我基本是按照十年前写的澄清书来面对法官作证陈述,当时谁授意的、怎么写的、事后对我个人的影响,我都说了。”
林会群说,当她讲到为了能被推荐上高中如何揭发老师符福山时,只见坐在原告席上的符福山情绪激动,不停地抹眼泪。
庭审时,文昌市政府法定代表人何琼妹(市长)委托了律师出庭应诉。针对符福山起诉文昌市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被告代理律师称,当时对符福山出具处分决定的是文昌市组织部,其无权对党委组织部门做出的处分决定进行审查。
原告回应称,是文昌教育局1972年最初做出的开除决定有误,政府作为教育局的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对这个处分决定,负有协调教育局进行答复、查实、纠正错误的职责。
昨日上午,记者赴文昌市政法委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相关责任人回应称,请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其他暂不便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