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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男职员出租屋内杀死女老板 疑因没拿到承诺的公司股份

发表于:2024-11-19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9日,精英男职员出租屋内杀死女老板 疑因没拿到承诺的公司股份 2013年3月3日,许多人还沉浸在元宵节后的快乐中,但海口男子秦东却发现,妻子离家两天了,竟然完全杳无音讯。 当天下午,秦东来到海口龙华公安分局大院,向值班人员求助,他48岁的妻子万秋虹在同年3月
精英男职员出租屋内杀死女老板 疑因没拿到承诺的公司股份
2013年3月3日,许多人还沉浸在元宵节后的快乐中,但海口男子秦东却发现,妻子离家两天了,竟然完全杳无音讯。
  当天下午,秦东来到海口龙华公安分局大院,向值班人员求助,他48岁的妻子万秋虹在同年3月1日和他通过两次电话后,就突然“失踪”了。
  接到警情后,龙华公安分局高度重视,随即对万秋虹失踪前后的情况逐一展开调查。
  万秋虹是海口一家实业公司的合伙投资人,其企业主营洗发水、牙具等酒店用品,也常接一些洗涤生意。
  据万秋虹的一位女邻居称,在万“失踪”前两天的早上9点左右,她在买菜后最后一次见到万秋虹,“当时她穿着一件灰色上衣,深色长裤。那天她脸色不太好,好像心事重重。”
  调查 锁定案件重要嫌疑人
  公司的同事称,最后一次见万秋虹,是在2013年2月28日。
  万秋虹投资的这家实业公司,生意一直没有想象中那样红火,而是不断亏损。
  当时,万秋虹的亲友曾怀疑,是否因合伙经商不顺利,万秋虹离家出走?或者,生意伙伴对其实施了绑架,甚至有杀人灭口的行为?
  万秋虹所投资公司的合伙人翁彬称,他和万秋虹都是公司股东,“开业后一直亏,万秋虹想退股,我们有过不愉快。但后来协议每个月给万秋虹1万多元,双方就没再吵了。”翁彬的嫌疑,和另外一名合伙人朱强一样,很快被警方排除。
  “我只在开会时和万秋虹碰过几次面,平常没什么来往。”朱强告诉办案民警,有一个叫罗弼才的人,此前在海口一家洗涤公司上班,朱强到洗涤公司买旧设备时,对方负责人介绍罗弼才到他的实业公司。“罗弼才做事左右逢源,虽然一开始当业务员,却跟客户沟通得不错,深受万秋虹等人赏识。”
  警方发现,这个叫罗弼才的业务骨干,与万秋虹在工作中有密切接触。万秋虹的私人轿车,都常由罗驾驶。而这起“失踪”案,应该不是一起简单的案件。
  在万秋虹家属报案8天后,警方经过大量走访排查,决定传唤万秋虹的公司员工罗弼才配合调查。
  “嫌疑人罗弼才在接受干警问讯时,显得很认真,但其前后回答仍有一些矛盾。只因相关证据当时并不充分,当时并未对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而是让他回去。”一位办案人员透露。
  出乎办案人员的意料,罗弼才竟私下驱车前往海口市秀英区一带偏僻区域。因其形迹可疑,引起了警方的密切关注。
  攻关 嫌疑人承认杀害女老板
  高中文化的罗弼才1971年生,来自四川富顺的他在海口某实业公司任职。
  时隔3天,42岁的罗弼才再次被传唤。罗弼才坚称,他在涉案时间段,没和万秋虹见面。
  “那几天,女子家属焦灼等待,侦破工作遇到很多障碍,警方面临的压力很大,但侦查人员都有一个信念,一定要把案件查清,要让真相水落石出!”当时一位参与侦办此案的龙华公安分局办案干警这样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
  在市区公安机关领导的指引下,负责审讯的干警坚持攻关,不断突破,一方面对嫌疑人在女子失踪前后的相关细节进行仔细盘问,另一方面讲解相关政策,教育嫌疑人积极面对事实。
  2013年3月15日凌晨,罗弼才终于主动供认了他在出租屋蓄意杀害被害人万秋虹的犯罪事实。当日,经罗弼才指认,警方在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附近一处路边荒坡下,找到了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尸体被编织袋包裹,手脚均被绳子捆绑。
  在罗弼才位于海口面前坡的住处,民警提取到家具上,有一处距地板20公分的暗红色斑点状血迹,血迹只有米粒大小。
  因尸体已难以肉眼辨认,绳子上也没有留下有价值线索,经警方做DNA鉴定,被发现的女尸正是失踪的万秋虹。而罗弼才所租出租屋中的血迹,恰恰是万秋虹所留!
  然而,警方的侦查工作远远不止这些。嫌疑人作案的工具在哪里?被害人生前的背包、衣物又在哪里?被害人是否如嫌疑人所说的,是在出租屋中被害,又是如何被害的呢?
  找出被害人尸体当天,罗弼才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同月29日被逮捕。
  招供 出租屋杀人夜里抛尸
  移送审查起诉需确凿证据,警方坚持用证据说话。
  死者的牙齿颜色发生改变,被发现时已显现出玫瑰色。法医认为,死者可能是因机械性窒息致死,生前极可能遭到勒扼颈部。
  随着调查的深入,相关证据逐一印证了警方的判断。
  经查,罗弼才系被害人万秋虹投资的实业公司业务骨干,二人因工作关系联系密切。2013年初,罗弼才与万秋虹因故发生矛盾,罗为此打算杀害对方。
  海口市南沙路附近一商店负责人向警方介绍,一名四川男子曾在他的店中买了手机和手机卡。另外,罗弼才的朋友林天曾借了一辆轿车给罗使用,罗说是“跑业务”。
  2013年3月1日早上8时许,罗弼才用新手机卡打电话,约万秋虹出来谈事。罗驾驶借来的轿车,将万秋虹接至海口南沙路附近罗弼才住处。
  进屋后,罗趁万不备,持木砧板猛敲对方头部。万秋虹被打晕在地。罗弼才双手掐住万颈部,直至确认万死亡。
  随后,罗弼才拿编织袋、绳子等,捆绑尸体,清理作案工具和现场,将新购手机丢到垃圾桶。后罗弼才驾车前往公司在秀英区的办公场所,途中先把万秋虹的两部手机及车钥匙等丢入水塘。到单位后,罗弼才将对方的存折、百元现金及鞋裤,以及自己作案所穿衣服、手机卡等放到公司一炉灶内烧毁。
  当晚7点左右,罗弼才驾车在石山镇附近的一处荒坡抛尸。
  动机 拿不到公司股份含恨
  经罗弼才一一指认,警方对案发出租屋、购手机商店、秀英区水塘、焚烧遗物的单位炉灶及抛尸地都进行了缜密侦查,锁定了案件关键证据。
  “案发前的半年,因为公司要拓展业务,罗弼才想要一辆车,万秋虹同意把自己的轿车借给罗弼才开,在案发前几天,罗可能把车还了。”据涉案公司的合伙人翁彬向办案人员透露,在公司里,万秋虹很看好罗弼才。但不知为何,两人后来发生了矛盾。
  罗弼才的前妻祝玲则透露,案发一年前,她来海南时,涉案出租屋是以她名义租的。2013年春节,她曾和罗弼才开万秋虹的车回四川老家。元宵节前后,罗弼才独自开车返琼。2013年3月2日凌晨,她飞抵海口,但罗弼才说在打麻将,不方便接她。
  “我姐脾气很刚硬,她和姐夫没吵过架。她的企业生意不好,她常和公司的人闹矛盾,我们不知道她为何惨遭毒手……”万秋虹的妹妹向办案人员这样表示。
  经海口市检察院公诉,2013年9月,海口中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弼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抛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在罪行尚未被发觉时,被警方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罪行,构成自首,可从轻处罚。
  据悉,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无上诉、抗诉。同年11月,海南高院终审核准一审刑事判决。
  “当时,我和她谈了很多,但她态度很强硬,我觉得没有什么好谈的了!”据了解,罗弼才向办案人员供认称,“我在万秋虹的公司当业务员,她是公司大股东,我们因工作联系紧密,并关系不错。我跑的业务多,能力不差,万秋虹曾承诺给我10%的股份。但她一直未能兑现承诺。我暗暗决定,要彻底离开。而案发前,我前妻就要回海南,我想我在这时候把这事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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