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密集吐槽18项奇葩证明 部分政府部门滥权设置障碍
发表于:2024-11-19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9日,公安密集吐槽18项奇葩证明 部分政府部门滥权设置障碍
公安密集吐槽18项奇葩证明 部分政府部门滥权设置障碍
公安部官微晒清单:
公安部官微晒清单:
居民身份证丢了,要办理临时身份证才能不耽误乘机、取款、考试;办理银行贷款,要提供房产情况证明、偿还能力证明……近期,全国各地公安密集吐槽在基层遇到要办的各种奇葩证明。
前日,公安部治安局、平安南粤等通过微博喊话,图文详解了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对于奇葩证明的来龙去脉,公安资深专家魏克托分析认为,立法的落后、信息共享系统不完善、部分政府部门滥权设置障碍是主要原因。
公安密集吐槽奇葩证明
@打四黑除四害(公安部治安局微博)、@平安南粤(广东省公安厅微博)前日几乎同时发文,详解了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并明确指引部分证明应该去找的部门。
近期,各地公安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均密集吐槽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群众要求办的奇葩证明。“这些证明我们派出所根本办不了,也不该办,但是我们不办的话,群众可能真的办不成事,让人很为难。”记者采访广州多名基层派出所所长,他们也深有同感。对此,记者收集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奇葩证明:
“我穿过大半个中国去办证”
有的证明必须得回到户口所在地区办理。央视曝光过的河北小伙子小周,为了办护照,在北京和老家之间往返六次,跑了三千公里。广州明星检察官杨斌,就在转行做律师过程中遭遇了“办证难”。据称,做律师须出具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派出所称只能开具户口迁来以后的证明,之前的要找当时的户籍地派出所。而从14周岁至今,杨斌的户籍在湘潭、重庆、广州等地转了5次。要开具一纸无犯罪记录证明,得把这些“各管一段”的派出所挨个跑遍。
招个清洁工也要无犯罪证明?
云南省一派出所不得不为辖区内的一位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竟然是因为买房无犯罪前科。
派出所民警在证明下怒斥:“有犯罪前科就不能买房了吗?贵单位凭什么作此规定?”广州某派出所所长也抱怨道:“无犯罪证明被用滥了!各种用工单位,招个临时工,都必须得公安出具这证明;孩子上学报名,必须出具学生家长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出就不给报;连某医院出租个小店,都得中标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还有更离谱的,某单位招个清洁工人,也要提供无犯罪证明。所以犯过罪的人这辈子都不能改过自新了、理应遭受你们的歧视吗,连同他们的孩子?”
活人在面前 有必要开健在证明吗?
福建一位74岁的老人到电信局去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健在证明,虽然开这种证明并不在职责范围内,为免老人跑冤枉路,派出所不得不开出了这纸荒唐证明。
派出所却也在证明最后一通怒斥:“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有必要让派出所开健在证明吗?”
1.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即10)用“×”表示,其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错,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公安派出所,而且派出所也不知情,所以不应出具证明。公民应当到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来公证证明。
3.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公民可以在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身份证,同时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公安机关在办理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4.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5.偿还能力证明
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公安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7.亲属关系证明
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的登记机关,婚姻状况属于民政部门的责任范畴,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开取证明。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9.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居民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刻给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0.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畴,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1.实际居住地证明
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即可。
12.人员失踪证明
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13.保险事故证明
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公安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
15.各类证件、印章的丢失证明
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报过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释:现实表现证明属于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7.房产情况证明
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解释: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一种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