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警惕!90后女子被前任和现任男友联手拍性爱视频敲诈
在今年七夕来临之际,佛山禅城区检察院发布了一组数据,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禅城区检察院先后办理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犯罪的案件共35宗,其 中包括以各种名义“借钱、拍摄不雅视频实施敲诈勒索、盗窃等等。检察官提醒:因网恋引发的刑事犯罪在恋爱交友型犯罪中占比在95%以上,网络交友应多问几 个“为什么”。
一、借钱要物
1、中年男子刑满释放后大肆诈骗“众女友”
2013年10月至12月期间,李某通过网络聊天发展男女朋友关系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分别通过虚构投资开驾校、做生意等为由,骗取被害人曾月、王梦 (全文被害人均为化名)共计人民币37000元。事实上,李某交往的女友远不止案件认定的两人。另有小可、小鑫两名女孩也自称李某女友身份,控诉被李某以 各种原因索要了大量的钱物。但因二人无法提供相关物证、书证,最终在李某的诈骗案中未能认定。
2、被害人深陷“白富美”网络骗局
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期间,江某、熊某、吴某伙同他人,由多名女子分别在百合网、世纪佳缘网、有缘网等婚恋网站上通过恋爱交友为名认识被害 人。随后以开店做生意要求送牌匾、过生日要求送520支玫瑰等为由,骗取六名被害人现金约8万余元。上述钱财均由三名嫌疑人取出并交给上家。
法律支招:情侣之间的经济来往普遍缺乏人证、物证、书证。无论从防范犯罪的角度,还是从防范民事纠纷角度,尤其是 高额经济往来,建议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如需直接交付现金,也应在第三方见证情况下,留下书面凭证,详细注明支付钱物的用途、数额、时间等。网络骗 局应同时保留含有欺骗内容的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嫌疑人行骗的身份信息等主要证据。
二、拍摄不雅视频
1、前、现男友联手用性爱视频敲诈女友
2014年3月,90后吴某因认为女友李玉曾交往过多名男子,遂联系上李玉的前男友刘某,商议对李玉实施报复。后吴某将李玉带到出租屋内并与之发生了 性关系。期间,由刘某躲在房间衣柜里将整个过程用手机进行了偷拍。次日凌晨,吴某和刘某通过网络软件将上述照片发给李玉,向李玉勒索人民币15000元。 其实,李玉与吴某发生关系后曾发现了躲在柜子里的刘某,却被刘某以“在柜子里睡觉”为由就随便打发。
2、80后男子装高富帅要女孩用裸照表真心
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期间,李某虚构毕业名校、职场精英等身份,在网上认识女孩后,利用被害人迫切和自己恋爱交往的心理,以考验对方真心为由,要求多名女孩主动拍下裸照和视频发给自己,随后再通过上述视频对被害人诈骗近2万元。
法律支招:如遭遇本案中类似的侵害,应注意保留含有威胁恐吓内容的聊天记录、手机短信、通话记录、被拍摄的照片、转账凭证等,及时报警,通过法律渠道求助。
三、防止被盗
1、男子与网友一夜情后又盗走财物
2014年5月26日,杜某与网友蒋宁初次见面便前往宾馆开房。杜某与蒋宁发生性关系后,乘蒋宁上厕所之机盗走其价值3823元的手机一部。2014年6月2日,杜某又与另外一名网上认识的女子在体育路某宾馆开房时被警方抓获。
2、女子初见网友 醉酒后被强奸
2014年11月2日,大学毕业的汤某与网友周芸(化名)首次相约见面,随后到东方广场一家KTV唱歌喝酒至次日凌晨,汤某见周云醉酒不省人事,起了歪念头,将周云带到宾馆,趁女方无意识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小女生注意了 网上坏叔叔经比较多
禅检表示,犯罪分子多通过网络和被害人认识。因网恋引发的刑事犯罪在恋爱交友型犯罪中占比在95%以上。本院办理的犯罪分子多是大叔类有前科劣迹男 人,他们经过乔装后凭借花言巧语骗得众多小女生动心,骗色后以各种悲情借口骗财,屡屡得手;在情感诈骗类犯罪中,犯罪分子首次亮相多会刻意展示或者透露其 “高学历”、“高收入”、“高颜值”等容易吸引异性的条件,但又绝不会让被害人真正进入其生活中的人脉圈。男女双方结识之后感情迅速升温,犯罪分子一般会 在很短时间内便开始编造各种理由,提出金钱或性方面的要求,一旦发现无利可图便会迅速消失;犯罪分子通常选择和被害人“单线”联系,在网恋中,首次见面时 一般会选择酒店、出租屋、公园偏僻场所和被害人见面。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若是酒托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则会将被害人带到特定的犯罪场所,虚拟一个所谓的 “公共场所”来麻痹被害人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