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故马云被逼捐 慈善是不是一种个人行为?
发表于:2024-11-21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1日,天津爆炸事故的处置和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截至今天上午9时,已有112人遇难。惊天的灾难,血泪的教训,全国人民的心都与天津相连。 在灾难发生后,不少组织和个人进行了捐款。慈善本是一种个人行为,但马云的微博也在这几天炸了锅,他与7月29日更新的微
天津爆炸事故的处置和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截至今天上午9时,已有112人遇难。惊天的灾难,血泪的教训,全国人民的心都与天津相连。
在灾难发生后,不少组织和个人进行了捐款。慈善本是一种个人行为,但马云的微博也在这几天“炸了锅”,他与7月29日更新的微博评论遭到了网友“围攻”,纷纷质疑“为啥不捐”。
有网友表示,媒体刚刚报道了马云出手拿下了中国最贵、单价世界第二的香港白加道22号豪宅,斥资15亿港币(约合12.38亿人民币)。可到了国家有难的时候,却不见消息。
但我们冷静下来想想,为什么首富就一定要捐钱呢?为什么首富就一定要捐的比别人多呢?马云的财产有自己分配的权利,网民又有什么权利凌驾于道德之上去指责不捐的人呢?难道捐的多的就比捐的少的有道德吗?我们就先来看看,什么是道德绑架。
道德绑架
所谓的“道德绑架”,只可能是在用圣人的标准要求普通人,用美德来要求道德义务,或混淆政治义务和道德义务的情况下才成立。 比如,要求一个人舍身救人,否则就要谴责,这就是道德绑架;要求一个人掏钱支持希望工程,这尽管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一个人不掏就要谴责,这也是道德绑架,因为这并非他的道德义务。“道德绑架”之所以发生,除去人的精神结构不谈,根源就是道德判断逻辑的混乱。对于“道德绑架”的理解,社会观点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种,分别代表了“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
观点一(保守主义):但是,如果一个人连道德底线都没达到,连道德义务都没尽到,用道德底线的标准、尽道德义务的要求对他进行道德判断就不仅不是道德绑架,相反是在捍卫作为一种“公共善”的道德。那些把什么都称之为“道德绑架”的人,等于连这样的道德底线和道德义务都要取消。
观点二(自由主义):“道德”一词的存在目的在于个人的修身养性与精神发展,并进而形成群体性的“宽容”、“理解”、以及“尊重”。其存在不同于并高于法律,没有任何强制性和规范性,是一种对模糊的“善”与“美”的渴望与追求,扎根于人的本性之中。且不论社会对“道德底线”和“道德临界点”的所在并没有一个很好的定性——“道德底线” 一词本身概念极其模糊,哪怕一个人跨越了“道德底线”,但凡他的行为还在法律范畴允许之内,其行为就可以被接纳和理解。仅有对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社会才能够比较客观地评价其行为为“错误”。但在一般情况下用“个人道德标准”或是毫无明确定性的所谓的“社会道德标准(公共善)”,即“道德底线论”对没有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的道德批判(例如对“不给老弱病残让座”进行批判),从根本上即是“道德绑架”。所以,正因为“道德”本身并不存在“义务”属性,“道德义务”一词犯了逻辑上的错误,本身不应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