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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残忍了!男子为报复街头砍死5岁幼童

发表于:2024-11-19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9日,安徽宿松44岁男子王某明将5岁幼童王某宸残忍杀害。案发后两小时内,犯罪嫌疑人王某明被抓获归案。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12日获悉,据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交代,因曾遭幼童父亲言语刺激而报复杀人。 8月11日10时9分,宿松县公安局110接报警服务台接到该县复兴镇王

安徽宿松44岁男子王某明将5岁幼童王某宸残忍杀害。案发后两小时内,犯罪嫌疑人王某明被抓获归案。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12日获悉,据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交代,因曾遭幼童父亲言语刺激而报复杀人。

  8月11日10时9分,宿松县公安局110接报警服务台接到该县复兴镇王某枝报警称,隔壁邻居家的小男孩被人杀害了。接警后,宿松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刑侦大队侦技人员迅速赶至现场。在群众的协助下,于两小时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明抓获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交代:其与死者王某宸父亲王某关系较好,去年4月份,在南京某医院检查发现患有精神分裂症,王某得知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后,经常用言语刺激他。为此,他产生轻生和报复王某的念头,期间三次服药自杀未果。

  今年8月11日9时许,他欲看望其母亲后自杀,途经复兴镇孤山西路时,看到王某儿子王某宸(男,5岁)在许某梅家门口玩耍,顿起杀念,欲杀害王某宸以报复王某。于是,骑摩托车返回家中,拿了一把切菜刀藏匿在裤袋内,然后步行至许某梅家门口,不顾许某梅的阻挠,持刀将王某宸砍倒在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王某明,男,现年44岁,宿松县复兴镇人。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明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宿松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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