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新闻网站又陷侵权风波 楚天都市报起诉已被立案
发表于:2024-11-19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9日,今日头条新闻网站又陷侵权风波 楚天都市报起诉已被立案 因今日头条涉嫌非法转载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所属媒体《楚天都市报》原创作品,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对拥有今日头条网站和客户端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10日立案受理。 起
“今日头条”新闻网站又陷侵权风波 楚天都市报起诉已被立案
因“今日头条”涉嫌非法转载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所属媒体《楚天都市报》原创作品,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对拥有“今日头条”网站和客户端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10日立案受理。
起诉书要求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致歉声明、赔偿经济损失。
起诉书说,被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创建并运营的“今日头条”网站和客户端,自2013年1月以来,在未经原告许可、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擅自通过非法转载等方式,使用原告所属《楚天都市报》的大量文字、图片等原创作品。从2015年1月起,“今日头条”未经原告授权,采取设立“楚天都市报头条号”、进行深度链接等方式,复制、转载《楚天都市报》大量原创作品。“今日头条”还违法转载第三方媒体作品至“楚天都市报头条号”栏目下,导致公众产生误认和混淆,对原告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原告认为,“今日头条”以上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权,同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楚天都市报》负责人表示,原创新闻作品是有成本、有价值的,也是原创者依法享有合法著作权的作品,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以“新技术、新平台”为借口无视原创者的劳动与付出,肆意侵犯他人享有的合法著作权。
而另据媒体报道,今日头条昨晚间发声明称2015年1月,楚天都市报工作人员与今日头条建立联系,表达了开通官方头条号的意愿,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愿。3月,今日头条工作人员赴武汉拜会楚天都市报,与其分管新媒体的副总编辑洽谈并正式明确合作关系。今日头条称,这些事实,我们都有记录,并有证据存档。不过楚天都市报对今日头条的说法予以否认,称与事实严重不符。
>>今日头条的侵权风波:
去年6月,搜狐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
《广州日报》称“今日头条”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己经营的移动客户端发布原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且使用量特别巨大,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因此提起诉讼。
《新京报》曾发表社论对今日头条的版权提出质疑,提出今日头条“深度链接”等同于剽窃。
去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做客微访谈时表示,“今日头条”构成侵权,已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