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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妇无人赡养公厕边安家 强占厕所不准倒垃圾

发表于:2024-11-19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9日,八旬老妇无人赡养公厕边安家 强占厕所不准倒垃圾 老人居住的公共厕所。 在自贡市富顺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公厕垃圾房内,一位年满8旬的婆婆以此为家,在这里住了近五年。每当有人在此上厕所,老人都会拄着拐杖走上前,要求对方付5毛钱的如厕费。 老人的遭遇让人同
八旬老妇无人赡养公厕边安家 强占厕所不准倒垃圾

老人居住的公共厕所。

老人居住的公共厕所。

 

在自贡市富顺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公厕垃圾房内,一位年满8旬的婆婆以此为家,在这里住了近五年。每当有人在此上厕所,老人都会拄着拐杖走上前,要求对方付5毛钱的如厕费。

老人的遭遇让人同情,可没想到,周围邻居一听记者来打听此事,纷纷摇着脑袋指责这个婆婆的不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无人赡养只得住公厕边垃圾房

11日上午,记者来到富顺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公厕垃圾房。此时,在公厕入口处,一位脚腕处敷着纱布的老人正坐在一张藤椅上。

在与厕所一墙相隔的垃圾房的一个小门内,就是老人的住处。这间只有几平米的空间内,一张单人小床便占去了大部分空间。床上,放着几件叠好的衣服和一床被子。

老人说,她叫卓淑华,今年已经80岁,每月有养老金一千余元,2010年搬到现在的公厕居住。在公厕居住期间,她便在公厕收起了费,每月有100多元的收入。因为年龄大了,腿脚不方便,她每月花500多元钱请附近一名中年妇女帮她打扫厕所,同时每月另付100元钱让她帮洗衣服和买菜。

当记者问她为何会在厕所居住时,卓淑华说:“儿女们不养我,我的老房也烂了,没得住的地方。”居民

强占公厕不准我们倒垃圾

出人意料的是,对于卓淑华住在公厕的这一境遇,周边的街坊邻居非但对老人没有同情,反而在提到老人时显得有点气愤。

“现在公厕都不收费了,但她就是不管,每次上厕所她都要问你要钱。”附近居民陈大姐说,大家只好走到50米外的体育馆厕所去方便。此外,由于卓淑华住在垃圾房内,“为了干净,她往往不准我们倒垃圾。我们这周围就只有这一个垃圾房,你说有多讨厌嘛!”

居民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在去年腊月,老人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孙子,跪在老人面前求老人回家,但老人却不为所动。儿子

8个弟兄每人每月供养300元

11日下午4时左右,记者来到老人位于富世镇海棠村的家中,一说起母亲在外不愿回家是因为他们不赡养时,老人的四儿媳和五儿子显得很委屈。

“我们8兄弟每个人都给她300元钱,这是法院判的,而且都是在法院见证下给的。”老人的五儿子陈家裕说。

一旁的四儿媳表示,她家条件差,8兄弟商量后,她家不拿钱,母亲就在她家住。“我给她准备了一间房,但她就是不住。她腿脚不方便,老五还给她买了轮椅,她没坐两天就跑了。”

随后,记者从海棠村村支书及村民处了解到,老人的8个儿子都比较孝顺。“他们在逢年过节或者家里弄了什么好吃的时候,都会去接她回来吃。”

“我们也曾问她为啥不回家,她说家里没得那里热闹。”陈家裕说,母亲曾向他们表示,要他们在老屋给她修房子,并找个人陪她,她才愿意回家。但由于老房处于规划区,已被冻结,不能私自新建房屋,因此不能满足母亲的要求。

多次劝说老人拒绝搬离

除了给周边居民带来不便外,卓淑华住在公厕内也让富顺县城管局环卫所头疼。

据富顺县城管局环卫所工作人员介绍,卓淑华在公厕收费的行为让他们常常被市民所诟病和投诉。同时,由于卓淑华不让居民扔垃圾,导致周边的卫生状况差,给他们的工作上带来很大的不便。

环卫所曾协同相关部门多次与老人座谈,要求她搬离,但她拒绝。2014年1月27日,由富顺县民政局牵头,环卫所、富顺县城乡综合治理办西湖派出所、海棠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对她进行集体劝说,并由救助站送她回家。不料,第二天她再次返回该公厕垃圾房。

该工作人员说,在再次劝导无效后,9月9日他们通过律师向卓淑华发送了告知书,但她依然没有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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