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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无辜成强奸犯坐冤狱4年 国家赔偿拖欠15年维权之路艰辛

发表于:2024-11-19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9日,矿工无辜成强奸犯坐冤狱4年 国家赔偿拖欠15年维权之路艰辛
矿工无辜成强奸犯坐冤狱4年 国家赔偿拖欠15年维权之路艰辛

1994年8月14日,27岁的淮南矿工鲍继林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羁押四年后又被无罪释放。随后鲍继林申请了国家赔偿,淮南中院于1999年11月作出裁定:八公山区检察院和区法院共同赔偿鲍被关押1474天赔偿金3.76万余元,一个月内付清。鲍继林没有等来国家赔偿,却在半年后又收到淮南中院的一份中止执行赔偿裁定。鲍继林多年来苦苦维权却始终没有结果,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事件回放
 
  莫名其妙成了“强奸犯”
 
  “1994年8月14日,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日子,就在那天晚上,我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强奸犯’,被一关就是4年。”昨天,鲍继林向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说起这件事情时,泪眼纵横。今年48岁的他皮肤黝黑,中等身高,显得特别单薄,和记者交谈间不时地咳嗽。
 
  鲍继林说,21年前的那个晚上,他在大哥家看完电视回家路上被巡逻民警带回了派出所,一个星期后就被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八公山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了。
 
  “我没有干过的事,死也不能承认。”说完,鲍继林掀起了自己的上衣,肚子上有一个长六七厘米的刀疤。他说,自己被讯问最痛苦的时候曾试图以死证明清白。
 
  后来,淮南中院于1996年10月15日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鲍继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省高院认定一审判决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于当年12月13日撤销判决并发回重审。此后,该案退至淮南八公山区法院审理,该院于1998年3月24日以强奸罪判鲍继林有期徒刑9年。鲍继林不服再次上诉,淮南中院又撤销判决并发回重审。1998年8月19日,八公山区法院认定鲍继林犯强奸罪证据不足,宣告其无罪,于当年9月2日释放。
 
  “既然我是清白的,那我被冤枉关押4年多,就该有个说法。”鲍继林对记者说,从无罪释放的第一天开始,他和父亲就不断在申诉,要相关部门和人员还自己清白。
 
  国家赔偿“拖欠”十五年
 
  1994年8月14日被警方带走之前,27岁的鲍继林是淮南矿务局孔集煤矿开拓区的工人。
 
  “在矿井上班,虽然辛苦,但是一身干劲,毕竟那时候是正式的工人身份。”鲍继林告诉记者,被抓前一个月他刚刚定下了婚期,一切都在朝着幸福的方向前进,但一瞬间就掉进了地狱。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后,婚礼不仅成了泡影,他颇为自豪的工人身份也没了。
 
  “无罪释放后我回到矿上报到,却被告知我因为涉嫌强奸早已被除名了。”鲍继林说,听到这个消息,他整个人陷入萎靡,当时年逾60的老父亲仍为他四处奔波讨说法。
 
  “刚刚释放几个月,八公山区检察院又找到我,带我去上海做化验,我被带走后,父亲无法接受一病卧床不起,不久就离开了人世。”鲍继林说着说着泣不成声。
 
  鲍继林被释放后申请了国家赔偿,1999年11月,淮南中院作出裁定:八公山区检察院和区法院共同赔偿鲍被关押1474天的赔偿金3.76万余元,两赔偿义务单位各承担一半,并于收到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然而,鲍继林不但没有顺利拿到国家赔偿,还在2000年5月收到了淮南中院一份中止执行赔偿的裁定。记者看到,这份的内容为:八公山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分别向八公山区政府书面报告,要求区财政拨转款予以赔偿。但区财政拨款未到位,区法院及区检察院无履行能力,根据民诉法规定,中止执行赔偿。
 
  “从拿到《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决定给我国家赔偿,到现在已经快15年了,但是我一分钱都没有拿到。”鲍继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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