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插播广告是国际惯例 别以为观众束手无
尤小刚表示爆料文件内容并不完全属实 |
近日,公共号“影视独舌”爆料称,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上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出“关于加强电视剧市场工作的几点建议”,其中“要求恢复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一点引发争议。记者致电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尤小刚,他表示爆料文件并不完全属实,但认为插播广告是国际惯例。
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被曝上书总局
建议恢复电视剧插播广告
在“影视独舌”爆料的这份“关于加强电视剧市场工作的几点建议”中,提到了当下电视剧市场的5大问题,分别是:
1、市场交易缺乏第三方的监督与管理,导致潜规则、腐败行为层出不穷;
2、没有电视剧市场交易合同文本,严重损害了制作方的权益;
3、购片合同收视率高低与购片价格直接挂钩,造成收视率调查遭到严重污染;
4、播出机构不按合同规定的播出时间和次数播出,不向供片方支付多播出的集数的片酬;播出机构播剧时删减片头、片尾。
文章显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给出了4点建议,分别是:
1、电视剧通过文交所进行进场交易;
2、制定和推广使用“电视剧播映权许可使用合同”范本;
3、恢复电视剧播出中插广告,在电视剧播出中每15分钟插播一次广告;
4、增加每集电视剧的播出时长,将每集的长度45分钟延至57分钟。
爆料文章透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召集部分电视剧播出机构和制片机构开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插播广告引发争议
业内人士担心观众转战视频网站
电视剧播出过程要不要插播广告?网友也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插播广告影响观看的完整性,也有网友表示理解,“其实广告来了钱多了,做的剧也就更好了”。
《北京青年报》评论文章提到,在互联网视频行业快速发展、“不看电视族”越来越壮大的今天,如果罔顾观众的利益诉求,一味给电视台寻求增加广告收入的政策空间,而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势必会使更多电视观众放弃电视这一块阵地,而转战于互联网视频网站。
《山东商报》则认为恢复插播广告未必能够挽救电视剧的萎靡困局。《北京晚报》也认为插播广告的行为是“饮鸩止渴”,视频网站现在只要付费获得会员资格,就可以去掉广告看剧,而且播放时间自由、内容丰富,相对更加便利。
会长尤小刚怒斥爆料文章不实
谈插播广告:国际惯例
对于爆料文章的真实性,记者致电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尤小刚,他表示爆料文件内容并不完全属实,强调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召集的“收视对赌协议”会议与协会无关。
提及爆料中的建议“增加电视剧时长至57分钟”和“每15分钟插播一次广告”,会不会导致一部电视剧中播放4次广告,以及认为插播多少次广告合适,尤小刚均不愿正面回答,但直言插播广告是“国际惯例”,并称当下无广告的方式不符合家庭观看习惯。
随后,尤小刚以“不想回答”为由挂断电话。
值得一提的是,早年中国电视剧播出过程中曾插播广告,但2011年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