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癌症患者为买高档营养品 诈骗社保基金41万 以诈骗罪判处
发表于:2024-11-15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5日,因身患癌症,负担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和营养品费用,退休职工吴某竟伪造各种材料,两年内先后骗取社保基金共41万余元。28日,记者从浙江仙居法院获悉,该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 吴某今年64岁,是浙江台州仙居一
因身患癌症,负担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和营养品费用,退休职工吴某竟伪造各种材料,两年内先后骗取社保基金共41万余元。28日,记者从浙江仙居法院获悉,该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
吴某今年64岁,是浙江台州仙居一家建材公司的退休职工。2012年3月,他被查出患了肺癌,四处求医都没什么起色。后来,他听人说吃一种孢子油的高档营养品能缓解病情,就是价格很高,一盒需要2万多元。吴某虽然能享受50%以上的大病报销待遇,可是看病吃药已经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中经济日益困难,再也无力负担营养品的费用。
2012年5月,吴某去上海看病时,看到医院厕所墙上写着“代开住院发票”等字样,他想赚点钱买营养品,于是打电话过去向对方买了伪造的住院病历和发票等材料,并且成功在仙居县社保中心报销到14000元。
此后,吴某越来越大胆,2012年7月至2014年8月期间,他购买了以其本人名义开具的上海、江苏等地多家医院假材料,先后12次从仙居县社保中心骗得补偿金共计41万余元。
2014年12月,吴某又拿着一份南京军区总医院的假材料到社保中心报销,工作人员发现其住院清单项目和记录内容有出入,电话联系了医院,被告知并没有吴某的住院信息。此后,追查出吴某前几次提供的报销材料都有造价嫌疑,于是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国家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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