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孩遭分尸“毁尸灭迹”凶手被判死缓 家属不服法院认定谅解
被告人黄飞山指认抛尸现场
海中打捞起的装尸浮箱
行凶者被判死缓,被害人亲属依法提出申诉,广东高院发回重审
这是一起全国罕见的劫杀分尸恶案。
2013年6月8日,深圳黑车司机黄飞山,劫持广西女孩阙静青至事前临时承租的出租屋。在实施殴打、逼迫对方交出银行卡并告知密码后,将其掐死进而分尸。16天后,无头尸箱子现身汕头鹿屿岛,最终破案。
2014年9月25日,深圳中院判处黄飞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依据是黄归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了对方“谅解”。被害人亲属不服一审认定的“谅解”事实,向广东省高院提出申诉。今年6月8日,广东高院针对一审判决,复核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谈及之前的22万元民事赔偿,死者家属表示宁可全部退回,也要“以命偿命”绝不宽恕。
在之前法庭组织的庭外民事赔偿协调中,原告、被告人双方曾数次陷入僵局。被告人作案手段残忍,毁尸灭迹目的明确,导致死者家属无法“谅解”。
被害人家属是否需谅解被告?这对于被害者、施害者家属双方而言——是一起无法谅解的重罪与渴望免死的深度纠葛。
A 浮箱命案
一个被海浪冲到汕头鹿屿岛的套铁架浮箱,揭开了一桩恶性命案。
2013年6月24日上午8时许,汕头市汕头港湾。渔民吴根和与同事黄泽霖、李貌在港湾内鹿屿岛航标码头南面,发现漂浮着一个大箱子。几位渔民驾船过去,打捞起旅行箱发现:箱子外面被一个铁架子包裹着。箱子外表涂有彩绘,层层封锁引起渔民好奇。几位渔民兴奋地用锤子敲开铁链上的锁,将箱子从铁架中拖了出来。此时一股恶臭,迅疾从行李箱中飘了出来,箱内竟然装着一具没有头颅的尸体。接到报警,汕头警方迅速前往鹿屿岛。
经初步侦查,汕头警方确定死者为女性,现场判断死者已经遇害一段时间。
根据尸僵特征,警方断定杀人分尸的第一现场应该是室内。之后法医通过尸体耻骨,推断该女子年龄约22岁,身高160-165厘米,无生育经历,遇害约一个月时间。
法医处置过程中一个意外的发现是,从确认为胸部的尸块中,法医发现有隆胸用的硅胶。根据硅胶上的相关信息,警方很快找到了这家硅胶生产厂家。涉案产品由武汉总经销商进货,发往全国29个整形医院,15个女性使用了该批号的硅胶。最后警方通过逐一排查,锁定珠海一家整形医院为一名叫阙静青的女孩做过该手术,而这名女孩恰好在2013年6月8日失踪。经核对整形医院的备案资料,尸块信息与阙静青的年龄、身高等特征基本相符。
回头查询报警信息,6月12日深圳市桂园派出所接到阙静青父亲报案,称女儿在深圳离奇失踪。原来该女孩今年22岁,是广西玉林北流市人,长期居住珠海。专案组委托广西警方提取了女孩父母的DNA,经与尸块的DNA比对,确定碎尸案的死者正是阙静青。
专案组逐步排查、分析,发现阙静青在珠海有一个温姓香港籍男友,因没有情感纠纷警方排除了该男子有作案动机。
由于长期居住珠海的她失踪于深圳,警方分析很可能是陌生人作案。通过银行开卡记录,警方发现就在女孩失踪后几天中,有人分三次从其银行卡上取走了5万多元的存款。据监控录像三次提款人均为男性,且每次都乔装打扮,选择距离很远的不同银行的提款机取款。
通过抛尸现场的特征及银行卡取钱行为,专案组由此推断,凶手谋财害命的可能性较大。在摸查凶手带走死者的赃物后,7月6日深圳罗湖警方在华强北经济大厦一楼,找到了做手机生意的黄姓男子以及死者的两部手机。该男子称,手机是其表哥黄飞山送给他的。至此,嫌疑人已基本锁定。随即,警方展开抓捕行动。
翌日凌晨6点,汕头警方联合深圳警方在黄飞山与妻子暂住在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桂木坊附近,将其成功抓获。在他身上,罗湖警方搜出被害人阙静青的手表和6张信用卡。经查黄飞山案发当年29岁,汕头市潮阳区人,以开“黑的”营生。
归案后的黄飞山,很快供述了案发的来龙去脉。原来29岁的黄飞山在犯案前,女儿出生不到六个月,与妻子周艳琳租住在深圳市罗湖区桂木坊14号楼某出租屋。以开黑车为生的他,虽在深圳打工多年,但一直没有正当的职业,却嗜赌如命。
据黄飞山本人称,由于欠下大量赌债,2013年5月底或6月初,他萌发了抢劫及杀人分尸的念头。
来自一审的庭前供述,黄飞山称,在临时租下出租屋后,他在深圳东门步行街购买了作案工具。
6月8日下午14时许,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新园路,阙静青坐上了黄飞山的吉利牌小轿车,谈好价额准备前往深圳龙华天虹商城拍摄照片,厄运随后袭来。
黄飞山以修空调为由停车进入该车后座,持折叠式尖刀将阙静青劫持至出租屋。在劫财杀人后,为不让事情败露,黄飞山想到了“毁尸灭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