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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裸身带男童四处游荡 见男人就称男友疑有精神病

发表于:2024-11-26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6日,一名中年女子整日赤身裸体在村内游走,街坊刘先生说:不知道是精神有问题还是怎么回事,见到男人就说是她男友。
一名中年女子整日赤身裸体在村内游走,街坊刘先生说:“不知道是精神有问题还是怎么回事,见到男人就说是她男友。”针对此,白云区相关部门表示,人已被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村内突然来了个“裸女”
 
昨日中午,记者赶到现场时,街坊们口中的女子一丝不挂,正在村道上走来走去。女子身边有一名八岁左右的男孩,地上还放着两袋行李。街坊们说,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最近几乎天天出现在他们楼下,五天前开始,她突然在村道上脱光衣服,到处走来走去。有居民透露,女子三个月前突然出现在附近,说男朋友住在这里,过来找他,但直到现在大家都未见到女子口中的男友。
 
见到记者,该女子马上穿好衣服。经过耐心询问,女子说出“男友”的信息,“在隔壁厂上班,他把我骗来就不管了。” 随后记者找到女子所说的“男友”小林,据其称,两人通过微信认识,但他并没有邀请女子来找他。
 
 
昨日下午,白云区相关部门回应称,目前,区妇联、街道、民政、公安部门已经介入,将两人接走。公安部门需先确定二人是否系母子关系,同时,女子会被接到精神病院检查是否患病,男童将会送往广州市儿童福利院。
 
律师:
 
若有精神疾病 社会救助体系将介入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该女子的行为很有可能已触犯了相关法律条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严重要处以5~15天的行政拘留。”
 
与此同时,邓刚告诉记者,在为女子做精神鉴定的同时,民政部门要查询其身份信息,尝试联系家人。如果最终鉴定结果显示女子确有精神疾病,且不具备抚养条件,那么孩子将由社会救助体系照顾,待女子治疗健康后,才能重新领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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