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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村头现诡异活死人墓 名字被刻上碑村民吓出一身冷汗

发表于:2024-11-16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6日,村头惊现活死人墓,昌平区崔村镇麻峪村村民王女士发现刻有自己名字的墓碑出现在华夏龙苑墓地里,认为承包农村土地建造墓地的开发商,在墓碑上私刻村民名字侵权。
村头惊现“活死人墓”,昌平区崔村镇麻峪村村民王女士发现刻有自己名字的墓碑出现在华夏龙苑墓地里,认为承包农村土地建造墓地的开发商,在墓碑上私刻村民名字侵权,王女士将向外承包土地的崔村镇镇政府和麻峪村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万余元。

 
  今天上午,该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两被告均称没有侵权。
 
  昨天下午,《法制晚报》记者到华夏龙苑墓地实地探访发现,这块被昌平区民政局认定为“非法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称不能买卖的墓地,仍可对外出售,守墓人称3万到5万不等,“需要留个电话,让公司的人联系,只要过来开个票,把钱交上就行。”
 
  诡异事件
 
  村中墓地 惊现在世村民墓碑
 
  王女士诉说,2013年11月12日,她从其他村民那儿得知,在村里的华夏龙苑墓地里,她的姓名被刻在了墓碑上。
 
  王女士立刻到墓地查看,“墓地工作人员称,墓碑上刻村民的名字,是为了应付检查和宣传,名字是工作人员从村民各家祖坟抄来的。”王女士在墓地里看到,她和她去世的家人姓名都被刻在碑上,除了她,墓地里还有其他在世村民的墓碑。
 
  “将活人姓名刻在墓碑上,在农村来说很不吉利,大家都很忌讳,在精神上也无法接受。”王女士说,为此她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其名誉权、姓名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万余元。
 
  庭审现场
 
  镇政府:不存在侵权行为
 
  上午10时,原告王女士和其女儿出庭,被告昌平区崔村镇镇政府和麻峪村村委会均由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镇政府的代理律师表示,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镇政府对其没有侵权行为。
 
  村委会代理律师也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表示村委会也没有侵犯王女士的名誉权、姓名权。
 
  庭审质证阶段,王女士出示了刻有自家家属名字墓碑的照片,以及此前和两被告协商此事时1个多小时的录音。
 
  两被告对王女士出示的墓地照片的真实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内容都不认可,表示刻的碑不能说明被告有侵权行为。
 
  王女士表示,由于镇政府不提供墓地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其申请追加墓地开发商为本案的被告。
 
  两被告表示,2012年,两被告与承包公司签约的土地是一块荒山,现在仍然在承包期,承包手续也合理合法。“开发商是否建墓地,目前无法确定,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对于是否刻“活死人碑”,两被告也称不清楚,不知道原告是否曾向政府反映过此事。
 
  对此,王女士称,民政局已经因此事和镇政府、村委会进行协商解决,并取缔拆除过该墓地,两被告不可能不知道。“2014年2月,我曾在墓地看到,刻有我名字的墓碑已经被磨平。”
 
  王女士说,“此块墓地早就是非法公墓,镇政府和村委会如果知情,为什么不制止。”
 
  由于原告要申请追加开发商为被告,法官决定此案暂时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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