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7岁男童滑落河中溺水奶奶姐姐施救 祖孙3人全部溺亡
遇难祖孙三人遗体打捞现场。网友供图
难祖孙三人遗体打捞现场。网友供图
7月17日下午2时左右,桃源县木塘垸乡的傅家乐与同伴一行4人在仁丰村三组河堤沿岸戏水时,不慎失足跌入沅江,其大姐傅娟与奶奶文蔡仙在随后的施救过程中,也相继落水,最终祖孙三人不幸溺亡。
木塘垸乡党委李书记称,事故的发生地位于当地一个防汛工程附近,在工程施工期间沿岸曾设置了禁止戏水的警示标志,但在施工完成后警示标志已被拆除。李书记介绍,傅家乐姐弟三人为留守儿童,父母都在深圳打工。17日下午,7岁的傅家乐与同伴一行4人在仁丰村三组河堤沿岸戏水,傅家乐年龄最小,在他伸脚进江洗脚的时候不慎滑入水中。事发后,傅家乐的二姐傅慧如(11岁)回村叫人施救,途中遇到傅家乐大姐傅娟(14岁),便将傅家乐落水的事情告知傅娟,随后继续回村叫来奶奶文蔡仙(69岁)一起施救,营救过程中,救人心切的奶奶先跳下水,大姐在伸手拉奶奶时也不慎落水。2时10分许,乡、村两级安排了专业搜救队伍进行打捞,并联系了专业的医疗救助人员。下午5时许,落水的三人全部被打捞上岸,但由于溺水时间过长,三人都已溺亡。
记者了解到,目前傅家乐的父母已从深圳回家处理后事。事故发生后,乡、村、组三级成立了事故善后工作小组,做好尸体安置和死者亲属的安抚等善后工作,并承诺多方筹款帮助家属解决日后生活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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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到来,游泳馆、水库等成了不少放学生的好去处。但由于少年儿童安全应急意识不够,自我保障能力不足,每年夏季,都会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为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家长一定要注意让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大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此外,家长还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有人溺水时不鼓励孩子下水去救人,应该尽快看看岸上有没有东西可以用,绳子、棍子、竹竿都是很好的救生器材。如果孩子冒冒失失下水救人,可能会造成更多更大的伤害。正确的做法应是马上呼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切忌惊慌失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