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自带薯条看电影被拦 律师:影院“谢绝外带食品”属霸王条款
影院“谢绝外带食品”被指霸王条款
消协: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属无效条款
电影马上就要开始了,却被拦在检票口不让进,理由是不能外带食品。不少地区的影院都有这样的规定,南京的影院也不例外。昨天,现代快报记者探访南京多家电影院,发现大部分电影院都是拒绝外带食品进入的,其中5家影院还在检票口摆上了“谢绝外带食品”告示牌。从外面买的食品不允许进影院,为什么影院自售的就能带进去呢?很多观众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对此,消协相关人士表示,影院的做法属“霸王条款”,如果市民发现这类情况,可以拨打“12315”投诉。
市民
自带薯条被拦在影院外
“真是太郁闷了!居然因为一包薯条没看成电影!”近日,家住南京市江宁区的徐女士在网上发帖称,前两天,她打算去电影院看影,由于没来得及吃饭,就在路上顺便买了薯条和汉堡。到达电影院时,徐女士想进场,却被工作人员拦下了,说外带食品不许拎进去。徐女士非常生气,直接把食品扔进了垃圾桶。随后,她就把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网上。
没想到,很多网友都有和徐女士相似的经历。网友“只倾所有”说:“影院卖的食品性价比一般,还不让外带食物进去,太不合理了!”网友“风中的倾听者”认为,禁止携带食物入场,就该一视同仁,电影院销售的零食也应该被禁止。不过也有网友坦言,尽管影院有类似的提醒,但是检票人员一般不会这么较真,多数时候带小零食,只要不是太明显,都能进场的。
调查
影院卖的食品却可带进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走访了南京7家电影院,发现有5家都在检票入口处等设置了“谢绝外带食物”的提示牌。“我们检票工作人员会专门提醒,如果有自带食品的,我们会请他在食用完之后再入场观影。”新街口附近一家电影院的检票处工作人员说,基本上电影院都有谢绝自带食物的规定,并称是为了保证大家的观影效果。
观众自带的不让进,电影院自己销售的食品却可以带进去。 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中发现,南京多家电影院卖品部的爆米花、可乐等很畅销。“每天我们能卖出去200多桶,最近销售量还在增加,因此又新添了一台爆米花机。”新街口一家影院的值班经理介绍,每天,光爆米花和饮料的收入都能达到几千元。
不过,这些食品的价格却高于市场价格不少,在新街口附近一家电影院的食品柜台,现代快报记者看到,爆米花分为大、中、小桶三种规格,售价从18至26元不等,可乐8到10元,其他饮料则在10元以上。“没办法啊,不让自带食品,只好在这里买了,价格高也得买。”赵先生无奈地说。
律师
“谢绝外带食品”属霸王条款
入口处有“谢绝外带食品”的字样,但观众在影院内买的爆米花等食品则可以带进影院,影院的规定合理吗?
“通过格式化的一些告示来告知消费者不能外带食品属于无效条款。”南京玄武区消协副秘书长孙育浩说,一些影院类似“谢绝外带食品”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这些告示就属于这类行为。”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备也表示,“谢绝外带食品”规定是单方面约定,是强加给消费者的“霸王条款”。而且,影院商品高于市场价格,影院限制竞争的行为也是对消费者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同时留存好图片等有关证据维权。不过,他也提醒,电影院毕竟是公共场所,也要顾及别人的感受,尽量避免食用刺激性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