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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逃还是留?四川终身禁驾黑名单出炉:18名机动车驾驶人被吊销

发表于:2024-11-16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6日,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吗?交通肇事后,是直面错误,还是选择逃避惩罚? 7月16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一批黑名单,对犯有酒后驾驶肇事、交通肇事逃逸罪的罗某等18名机动车驾驶人予以吊销驾驶证、终身禁止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同日,广元交警也公布

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吗?交通肇事后,是直面错误,还是选择逃避惩罚?

  7月16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一批“黑名单”,对犯有酒后驾驶肇事、交通肇事逃逸罪的罗某等18名机动车驾驶人予以吊销驾驶证、终身禁止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同日,广元交警也公布了首例交通肇事司机被终身禁驾案,驾驶员杨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同时被交警部门处以终身禁驾的顶格处罚。
 

 

  今年以来,我省交警部门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交通肇事逃逸等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在全省各市州公布的终身禁驾“黑名单”中,乐山市涉及人数位居榜首。

  终身禁驾者多为交通肇事逃逸

  据乐山交警介绍,18名终身禁驾驾驶员是2013年以来,乐山交警部门查获的醉驾肇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的涉案人员。其中,14人为交通肇事逃逸犯罪,4人为酒后驾驶车辆肇事犯罪。
 

  去年7月4日晚,峨眉山市大为镇罗某驾驶川L3**1*重型货车行驶至峨眉山市光明大道路口处,与同向在非机动车道正常骑行的吉某所骑自行车尾部相撞后致吉某倒地,货车后轮将其碾压当场死亡。案发后,罗某驾驶车辆迅速逃离。峨眉山市交警接到报警后火速赶赴现场勘验、取证、走访调查,次日凌晨将肇事驾驶人带回交警大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此,道法专家解释,根据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有两种情况将被依法终身禁驾,一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那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道法专家解释:平时常说的重大交通事故,是指死亡1人以上并同时负有主要责任或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交警提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应该保护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称,我省交警部门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布依法被终身禁驾人员信息,“希望广大驾驶人能从‘黑名单’中受到警示教育,提高遵守交通法律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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