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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车撞路中间大树致3处骨折 欲找"树主"要赔偿

发表于:2024-11-26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6日,男子下班骑车撞路中间大树,花了两万多医药费欲找数主要赔偿。今年1月20日晚上8点多,南京市民王先生下班回家,骑着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经过龙蟠中路天同苑门面房门口时,撞上了一棵位于非机动车道中央的大树上。王先生当即倒地,头部血流如注。路过的市民

男子下班骑车撞路中间大树,花了两万多医药费欲找数主要赔偿。今年1月20日晚上8点多,南京市民王先生下班回家,骑着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经过龙蟠中路天同苑门面房门口时,撞上了一棵位于非机动车道中央的大树上。王先生当即倒地,头部血流如注。路过的市民见状,赶紧拨打电话报警求助。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将王先生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
 
王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发生车祸的原因,是当时经行的非机动车道中间有棵大树,直径达50厘米,而且这棵大树没有任何防护。当时天空中飘着小雪,加之晚上灯光较暗,自己一路急行,结果导致疏于观察,先是电动车直接撞上这棵大树,然后是人整个飞了出去,头部正面撞上大树后,又摔倒在马路上。不巧的是,因为是头部先着地,再次撞在旁边硬实的路牙上,当即鲜血直流。
 
幸好当时有路过的好心人,看到他一动不动,吓得赶紧拨打了110和120求助。同时,这位好心人还不停地呼唤王先生,将其唤醒后又帮助联系家人。随后,急救车将王先生送至附近的医院救治。
 
王先生的儿子告诉记者,经过医院的诊断,父亲颅骨粉碎性骨折、左眼眉骨骨折、鼻骨骨折。一家人忙坏了,住了十多天院,花费医疗费两万余元。出院后,因为是头部伤病,医嘱标明为:一个月后复查脑部CT,两年内不得做重活。
 
令王先生揪心的是,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因为这笔医药费的支出更加捉襟见肘。事发后,王先生的儿子小王找到管理这棵大树的南京秦淮区绿化所。绿化所方面表示,他们只是这些树的养护方,应该去找树的主人,可能是南京市园林局。
 
记者先是联系了负责管养的秦淮区绿化所,一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养护,树不属于他们所有。“就如别人托付一件东西由我来负责维护管理,现在东西惹事了,你应该找它的主人,不应该找我们。”这名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是在南京市园林局的指导下养护的。
小王曾要求秦淮区绿化所提供南京市园林局联系人的电话,但不了了之,“我打了好多个电话,也不知找哪一个部门解决这件事,秦淮区绿化所说他们没有责任,又不愿意说是谁的责任,我也不知道找谁解决这个事。”小王说,父亲因为养伤,至今还在家休养,还要为这件事烦神,精神状态很不好。
 
扬子晚报记者帮忙联系秦淮区绿化所的上级单位南京市园林局,一位胡姓负责人查询后介绍说,管养是属地化管理,但产权并不属于园林局或者绿化所,应该是当地区政府,由政府所有。具体到归区政府哪个部门所有并对此负责,这位负责人称,好像是由城管负责管理,但无法确定是不是产权单位。
秦淮区城管绿化科一位魏姓工作人员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们现在也在查,当初区划调整时有没有移交。“即使移交了,我们也是管理方,产权属于国有的,我们也建议王先生走法律程序。”
 
对于此事,一位绿化工作人员表示,其实他们也挺冤枉的,比如龙蟠中路大概是2007年左右由当时的城建公司拓宽改造,这棵树就没有动,然后就此移交给他们养护。他称,要怪就怪当初设计与建设的公司,为何没有妥善处理好这棵位于路中央的大树。
 
路都建成这么多年了……
王先生受伤一事,和当初设计与建设的公司有没有关系?扬子晚报记者又联系了当初建设这条路的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称,路建成这么多年了,且已移交给相关方面,现在来找他们,他们也没有办法处理。
 
这棵大树到底应该归谁所有、谁来负责?
 
记者联系了多个部门,结果没有一个部门给出明确的说法,目前看来,这棵肇事的大树似乎已经成为无主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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