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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留守妇女遭强奸后自杀 警方: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发表于:2024-11-30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30日,死者刘某某生前是北极镇龙门村四组的一名24岁留守妇女,育有4个孩子,包括一对尚处于哺乳期的双胞胎。 死者丈夫乔鹏军称,去年12月24日晚10点,独自一人在家的刘某某被邻居景某强奸。刘某某性格软弱,所以当时没敢去报警。第二天,景某又来找刘某某,这一次

死者刘某某生前是北极镇龙门村四组的一名24岁留守妇女,育有4个孩子,包括一对尚处于哺乳期的双胞胎。

死者丈夫乔鹏军称,去年12月24日晚10点,独自一人在家的刘某某被邻居景某强奸。刘某某性格软弱,所以当时没敢去报警。第二天,景某又来找刘某某,这一次刘某某拼死抵抗,没让景某得逞。

12月31日,得知了此事的乔鹏军,从外地赶回到家中。当天,便和妻子一起到彬县北极派出所报案。警方以夫妻二人的证据不足,没有出警和立案。

今年1月2日上午,刘某某在家服下剧毒农药敌敌畏后死亡。

1月14日凌晨,陕西省彬县政府官方微博@中国彬县政务微博发布了《关于媒体报道“陕西彬县一妇女自杀”一事有关情况的说明》,称1月2日公安机关对嫌疑人景某某采取措施,1月5日依法对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1月16日,受害者家属接到彬县公安机关通知,称按法定程序对受害者刘某某进行尸检。乔鹏军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同意对受害者进行尸检。

三天后,刘某某下葬。

2月15日下午,由彬县司法局牵头,彬县检察院、彬县公安局和彬县政法委在彬县商贸宾馆召开了案件进展通报会。

通报会上称,景某某涉嫌强奸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捕,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彬县公安局给景某某办理了取保侯审手续。

家属申请彬县公安局回避侦办此案

2月16日下午,乔鹏军向彬县公安局邮寄了《回避申请书》的书面材料,申请彬县公安局回避侦办其妻遭强奸后自杀一案。

乔鹏军在回避申请书中称,2月10日晚上,有亲戚发现犯罪嫌疑人景某某在自己家燃放烟花过年。2月11日,乔鹏军就赶到北极镇派出所询问此事。

派出所的值班民警称,现在正过节,过节后上班你再问。

2月14日上午,乔鹏军来到彬县检察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称,因证据不足,把人放了,案件还在刑警大队。

乔鹏军觉得,北极镇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玩忽职守,涉嫌违法违纪尚未定论,景某某涉嫌强奸案件的侦查结果和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的职务犯罪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申请县公安局回避侦办“刘某某被强奸自杀”一案。

目前,该申请书已经通过邮局邮寄到彬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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