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中小学组织校内有偿补课 提倡学生搭伴儿学习
发表于:2024-11-07 作者:29汽车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07日,教育部日前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将对违者做出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罚。
本报讯 (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 张丽彬)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划出6条“红线”。
昨日,省教育厅网站也立即转载了该《规定》。
实际上,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教育局每年都会下发相关通知: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今年年初,辽宁省教育厅还下发了《关于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的实施意见》,除严禁补课和收礼外,还提出严禁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等行为,提出将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考核情况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核心内容,对于不认真完成课堂教学任务、不认真评改学生书面作业等教师,在年度考核时定为不称职;对于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起,沈阳市教育局就强调严禁校内补课,并提倡学生搭伴儿学习。